去年7月颁布实施的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》,意在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,把派遣用工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,防止企业把劳务派遣变成用工主渠道,使劳务派遣作为劳动用工的补充形式,以此保护被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。在此次实施的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中,更进一步明确了劳务派遣要遵循用工范围符合“三性”、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出10%以及同工同酬等几个方面的内容。
2006年韩国派遣法改革,规定32行业197种岗位才可以做派遣,且每名员工以派遣方式的录用时间最多为2年。与此同时,外包模式由来已久早就被韩国企业所接受,大多数企业会用外包模式降低人工成本。
2012年,日本通过了《劳动者派遣法》的修订版,除了对派遣限制26种种类岗位之外,对派遣期限也做了更为严格的限制。日本当时有80%的企业选择将派遣转成了外包,20%的企业转成了自己直接雇佣。但由于日本政府不断推出新法规定义外包服务,对外包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,导致企业和外包公司都放慢了外包的脚步。
由此看来,在面对针对派遣的限制规定时,采用“派遣转外包”的用工模式,是被各国企业所广泛认可的应对之策。
对企业来说,选择具有外包资质与雄厚实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,可以让企业确保运营的合法合规,供应商通过为企业定制业务流程、提供全国资源、定制管理团队,全面负责转移工作,并承担所有用工风险,使得企业能够充分得到供应商的全面支持。派遣转外包后,企业的用工风险得以完全转移,人员编制不受限制,提升职能运营效果,同时不影响内部分摊规则,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。